★怒,盜文事件後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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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時我還會真的是很害羞說出自己在網路上的暱稱……
當時檢察官跟書記官聽到泡菜公主四個字時,是沒有笑出來啦
但我好像有看到書記官的手有挫了一下…

女王 vs 公主
到底是誰輸誰贏呢?

話說我畫這篇時一直想到明年夏天的強打大片
【Snow White and the Huntsman】

不開玩笑了,鬧上司法是一件很嚴重的事情
只是這次我是用輕鬆點有趣的角度去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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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幾天發生了一件嚴重的盜文章事件,不知道的人請看
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bluerin1984/16109181
在事情發生後的隔天,那天工作完還沒休息我們就直奔去台北地方法院
按一下觀看原始大小圖片(熱鍵:n)

因為聽說找警察不如找地方法院
我也有上網跟網路警察報警,結果事情發生的第三天收到這封回信↓

先生/小姐您好,您所檢舉違反著作權法1案,請您先行連絡該行為人,
請其移除相關內容,或是聯絡該網站之網管人員,請其協助處理,
若仍無法解決,而您認為該行為人之行為已對您的權利造成損害時,
您可檢舉相關事證,向法院提出訴訟,循司法途徑解決。

所以到頭來還是說要找法院嘛! 當時收到這封信我很慶幸自己已經先去法院申訴了
目前就是等待雙方收到傳票,直接在法庭上當庭面對!
也有讀者提供之前鬧上法庭的盜圖事件,有興趣的人可以去看看
盜圖者,剛剛賠了我十一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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霖的部落格又更新了,只能說女兒是上輩子的情人
買了新玩具給女兒玩,雖然貴了點但看見女兒這麼開心,也值得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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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有更新好看的小品文【面具】,去看看吧
霖大的異想世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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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留言

  1. 泡菜畫得很辛苦
    卻被盜用者輕輕鬆鬆拿走
    真讓人感到憤怒

  2. 還以為是甚麼重大糾紛可以一直寫 原來只是著作權
    怎不講個讓司法人員肅然起敬的頭銜像是經理立委呢
    版主回覆:(12/13/2011 10:06:29 AM)
    如果著作權法不重要,台灣就不用在花錢弄個智保大隊出來

  3. 一切都順利解決了
    恭喜
    希望以後不會有這樣侵犯版權的人!

  4. 不知泡菜有沒有把相關盜圖的證據保存好?
    敢這樣做的都一定是個死白目.一定打死不承認.
    把他告到吃牢飯去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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